经落实,荣成市政府回复如下: 经人社局落实,根据《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威人社字[2019]47号)规定:企业职工须自证书批准日期(证书上的“发证日期”)12个月内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。其中,2018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,本通知下发之前证书已超过12个月的,可在2019年底前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。对于一级建造师,以证书上的批准日期为准,不以个人领证时间为准。对于二级建造师,证书上既有批准日期,又有签发日期,当事人可持身份证、二级建造师证书、社保卡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三楼失业科办理申报手续,待相关标准确定后,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是否可以享受补贴政策。